打包贷款
1业务简介
打包贷款系指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、出口合同、订单等,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、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。
2业务特点
1.扩大贸易机会。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时,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、把握贸易机会。
2.减少资金占压。在生产、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自有资金,缓解了流动资金压力。
3办理指南
1.出口企业在授信范围内向我行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专项额度。
2.出口商申请打包贷款时向我行提交:书面申请、国外销售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、贸易情况介绍、出口商为受益人的出口信用证正本。
3.本行调查、审查、审批同意后向出口商提供信用证金额的7-8折贷款。
4.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,我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。
5.我行将开证行的偿付款项逐笔、对应归还本行贷款本息。
4温馨提示
1.信用证开证行资信良好、所在国(地区)政局稳定、不含有出口商无法履行的“软条款”、不得限制他行议付。
2.申请打包贷款后,信用证正本须留存我行。
3.信用证项下收汇须作为打包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。
4.出口商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,应及时向我行交单,办理索汇。
5.我行对发放的打包贷款享有追索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