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。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.4个百分点至5.6%;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.25个百分点至2.75%,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,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.1倍调整为1.2倍;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,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。
附表:
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
单位:% | |
调整后利率 | |
一、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| |
(一)活期存款 | 0.35 |
(二)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| |
三个月 | 2.35 |
半年 | 2.55 |
一年 | 2.75 |
二年 | 3.35 |
三年 | 4.00 |
二、各项贷款 | |
一年以内(含一年) | 5.60 |
一至五年(含五年) | 6.00 |
五年以上 | 6.15 |
三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| |
五年以下(含五年) | 3.75 |
五年以上 | 4.25 |
版权所有 ©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
地址: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21号, 电话:0514-86995122, email:jsjdnsh@126.com
苏ICP备12026114号-1 | 工商行政代码91321000140938287H | 本网站已支持IPV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