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
2024年6月1日起实施
办理主体
企业进行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前,需要办理“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”登记。年度货物贸易收支累计金额低于等额20万美元(不含)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,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。
办理途径
企业可以前往江都区龙城路21号江都农村商业银行总行6楼国际业务团队进行线下办理。银行完成名录登记后,企业可通过“数字外管”平台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。
办理材料
填写《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》,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。
名录变更
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、联系方式、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,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凭变更事项说明材料,在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。
名录注销
企业可在当地外汇分局按规定办理。
联系电话
国际业务团队 0514-86995168
点击下载: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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